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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住院患者及家属: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患者及家属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文件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住院须知及陪护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1、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在疫情尚未消除之前,医院病房将对进出人员实行出入管控,对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2、在疫情尚未消除之前,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探视(危重病人除外),特殊病人在经科主任或护士长同意情况下,允许1名家属探视,但要求在半小时内结束探视:建议用“微信视频”或“电话”探视。
3、原则上不陪护,确因病情或手术需要,由主管医生和护士长决定是否需要陪护,如需陪护,每位患者只允许一人陪护,发放陪护证,凭证陪护。
4、陪护人员必须有健康绿码,且应固定,不宜随意更换,特殊情况更换陪护人员请主动告知护士,并登记接受排筛。严禁将非住院儿童带入病房。
5、陪护证请随身携带。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的病人及陪护,不近距离扎堆聊天,尽量减少外出。
6、除检查等诊疗相关需要外,原则上患者及陪护或者保姆不允许离开医院。最好在自己房间内,除买饭、晒衣服、收衣服、带病人检查及到医院小店买生活用品外,其余时间最好不要出病房。
7、患者及陪护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请规范戴口罩、勤洗手,使用过的纸巾、口罩扔入“黄色医疗废弃物”垃圾桶里。并主动配合体温筛查及信息登记,主动汇报和回答是否有病例持续传播地区旅行、居住史,是否有确诊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院内禁止吸烟。
8、陪护人员若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咽痛、乏力、呼吸困难或有其他可疑不适症状者请勿陪护,并报告护士或者医生。
9、病室勤开窗、通风;不共用毛巾、餐具,不随地吐痰。
以上所述事宜,意在最大限度降低医院交叉感染风险,希望能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若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祝您早日康复及有一个健康的身体!
新津县中医医院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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