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上出现“新津区中医医院未告知、擅自切除患者双侧输卵管及卵巢”的相关信息,我院高度重视,经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声明如下:
患者代某于2026年2月25日在我院妇科住院,术前已签署知情同意书,明确术中病情变化需调整方案将由委托代理人确认。2月26日手术中,发现患者“右侧卵巢脓肿、双侧输卵管积脓肿大”,医师当场与委托代理人充分沟通、告知风险,代理人知情并签字同意后实施手术。整个诊疗过程符合规范,不存在“未告知、擅自切除”。
我院理解患者情绪,愿配合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对于编造传播不实信息、损害医院及医护声誉的行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恳请公众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医疗环境。
成都市新津区中医医院
2026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