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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7日15:00,新津区中医医院及医共体成员单位院长、分管财务院长、财务负责人、报账员于四楼会议室参加成都市新津区中医医院医共体财务专项检查通报会,区中医医院院长曹大春、总会计师岑利红参加了此次会议。
岑总会计师以2021年6月2日至6月5日医共体单位财务专项检查为切入,对医共体成员单位财务工作报销单、流程及劳务费个税三项问题进行了详细地披露。
岑总会计师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要求:1、为确保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各项报销单至少应3人签字、审核,报销时间、事由与金额应填写准确、详细;2、各项费用报销应该按规定粘贴附件;3、财务检查发现的问题,所在医院必须从现在开始整改。
会议的最后,区中医医院院长曹大春强调:一是医共体内“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范畴,各成员单位遵照执行;二是各成员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进行明确的区分;三是所有成员单位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通过今天的会议,医共体成员单位各负责人对财务专项工作有了更清晰的概念,相信对今后工作的开展一定会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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