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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常见问答(二)
发布时间:2025-05-23发布者:


Q


城镇职工生育(含住院流产/引产)的生育待遇如何报销?

分本市、异地两种情形。


(一)在本市生育(或流产/引产)


1.生育医疗费联网结算。女职工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流产/引产),出院时可直接刷医保卡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


2.单位网厅申领生育津贴。需申请生育津贴的,由单位医保经办人员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经“单位网厅”申请(未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的,不能网上申请生育津贴;无网上申领生育津贴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可到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3.个人线上申领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生育医疗费直接结算后,产前检查费的定额补助由参保人员通过“成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线上申领。


(二)在市外生育(或流产/引产)


1.目前省内近千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了生育医疗费联网结算,可直接结算。


2.其他地方尚未实现生育医疗费联网结算的,一是参保人员可登录“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服务→医保业务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完成资料上传,自主申请网上经办;二是个体参保人员可由个人、单位参保人员可由单位经办人员凭以下资料到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门诊、住院发票;(3)住院费用清单;(4)诊断证明/出院记录(含出院(住院)病情证明书、出院小结);(5)参保人员银行卡复印件。


注意:提交成功后,请在【我的办件-已审核】中查看进度,如审核通过,请三日内将上传的医院材料原件及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寄至参保地经办机构。


3.手工报销生育医疗费的,生育津贴及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由医保经办机构一并支付,无需单独申领。


Q


城镇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如何报销?

(一)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在医院结算。


(二)垫付费用报销,凭以下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门诊、住院发票;3.住院费用清单;4.诊断证明/出院记录(含出院(住院)病情证明书、出院小结);5.参保人员银行卡复印件。


Q


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时限为?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应在出院或门诊施行计划手术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单位参保人员由用人单位向参保关系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生育保险待遇,个体参保人员由个人向参保关系所属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生育保险待遇。


Q


生育津贴的作用和支付对象是?

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用于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等待遇,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的,其差额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补足。


Q


城镇职工生育津贴申领流程是?

1.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在网上申领生育津贴:(1)已在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了生育医疗费。(2)生育时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备注:财政供养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申领路径: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厅→网上经办→生育津贴申报。


结果打印路径: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厅→报表打印→生育津贴核定单打印。


2.未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门诊或住院生育医疗费用的,生育津贴与生育医疗费合并支付,所需资料、办理流程、工作要求、办理时限与相应事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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